(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投诉举报信
一、投诉人:阳洁兰,女,现年73岁,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回龙寺镇石角塘村1组,身份证号:43052819501119****,联系电话:18873986015。
二、投诉举报对象:业主单位:湖南省邵阳供电公司,施工单位:湖南宝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三、投诉举报内容:湖南省邵阳市供电公司新建的回龙寺——靖位35千伏线路工程,2号钢管塔和3号铁塔之间的架空高压裸导线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跨越我家房屋前院子,离房屋距离很近,站在窗户和楼顶十分害怕、心惊胆战,给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要求供电公司停工改线离房屋远一些距离,但是遭到野蛮拒绝并强行施工,并声称告到哪里都没有用,我们就这样做又怎么样?态度十分恶劣。
四、投诉举报依据:1、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是35-110千伏10米;2、第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3、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电力建设企业应采取安全措施,并与有关单位达成协议。
综上所述,从我家院子跨越高压线路,而我毫不知情,供电公司没有告知我,也没有与我协商,更没有征得我同意,我家房屋被供电公司“做成了违法建筑”,是严重侵害老百姓利益的行为!是欺压老百姓的恶劣行径!供电公司过错有如下:1.未告知未协商。2.严重影响生活,天天心惊胆战、担惊受怕。3.电磁辐射影响身体健康。4.跨越我自己家院子会影响我申请扩建房屋。5.完全可以避开电力设施保护区规定的10米距离而不做。6.态度恶劣,强行施工,口出狂言告到哪里都没有用,欺压老百姓。我的诉求是要求供电公司把高压线移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房屋必须离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10米外的距离。我将继续向国家信访局、中纪委、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单位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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